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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铁里吃东西、手机追剧外放声音、车门关闭后扒门……这些广为诟病的行为都上“乘客行为黑名单”了。
从交通运输部获悉,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》日前发布,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。
其中,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:拦截列车,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,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;
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,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;
携带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、放射性、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、乘车;
攀爬或者跨越围栏、护栏、护网、站台门等,擅自进入驾驶室、轨道、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;向轨道交通线路、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;
损坏车辆、站台门、自动售检票等设备,干扰通信信号、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;损坏、移动、遮盖安全标志、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;
在车站、列车内吸烟,点燃明火;
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、推挤、嬉戏打闹;以及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。
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: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、刻画或者私自张贴、悬挂物品;
携带动物(导盲犬、军警犬除外)进站乘车,携带有严重异味、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;
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,乞讨、卖艺及歌舞表演,大声喧哗、吵闹,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;
骑行平衡车、电动车(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)、自行车,使用滑板、溜冰鞋;在列车内进食(婴儿、病人除外);
随地吐痰、便溺、乱吐口香糖,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物,躺卧或踩踏座席;
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。
同时,《办法》明确,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、婴儿护理台、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,宜开辟母婴室,设置自动取款机、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。
消息发布后,引起网友讨论:
现任的我是极品:最讨厌看视频外放的,看就看还把声音放最大。
朝来寒雨晚来秋风:求求各位了别带榴莲上地铁,还忍不住抱出来闻闻那种说真香的!有人不喜欢吃的...
弯袖:我手还抓在柱子上就整个人靠在柱子上的,也很烦!
你也来说说最厌恶的乘车行为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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